关于清理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遗留问题专项工作的通知

关于清理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遗留问题专项工作的通知

 

各学院党委(党总支):

党员组织关系是指党员对党的基层组织的隶属关系。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是党员变动组织隶属关系的凭证,也是党员政治身份的证明。

目前,每年都会有一些学生党员毕业时未及时转离组织关系,毕业后也未来办理组织关系转移手续。2013年毕业的学生党员中,97人申请组织关系暂留学校,但截至2014年6月5日,仍有41人未转移党组织关系。

这部分党员已经离校,作为党员长时间不参加组织生活,不交纳党费;与此同时,学院党委(党总支)对他们的情况无法及时掌握,更无法做到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。

为做好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遗留问题的专项清理工作,现再次强调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管理几点要求:

一、毕业生党员离校时,组织关系原则上不留在本校,如少数毕业生党员转出组织关系确实有困难,可视情况经本人申请,学院党委同意,填写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暂留学校登记表》(需书记签字并加盖学院党组织公章),报至党委组织部备案。对组织关系暂留学校的党员,学院党委要承担起教育、管理的责任。

二、日常做好党员台帐的维护工作,每年上半年、下半年党内统计前,即每年11月30日前、5月30日前集中清理组织关系未及时转出情况,学院要及时和这些党员联系,督促他们尽快来校转离组织关系。对于无正当理由,长期不转移组织关系,不参加组织生活的,严格按照党章规定,视其情况给予党纪处分或以自行脱党论处。

三、2014年组织关系申请暂留的学生党员,各学院要严格把关。2013年毕业后目前仍未转出党组织关系的党员,请各学院抓紧时间联系,督促他们本学期放假前(7月11日前)抓紧来校办理组织关系转移手续。2013年之前的组织关系遗留问题,请各学院先自行清理,后续组织部会将此情况与各单位进行沟通。

四、组织关系暂留学校的党员来校办理转移手续时,先由所在学院开具介绍信到党委组织部,再由组织部开出介绍信到其转入党组织。

党员组织关系管理是一项十分严肃的工作。各学院党委(党总支)要加强对这项工作的具体指导,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,健全管理制度,落实专人负责,定期监督检查,确保党员组织关系管理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。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党委组织部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2014.6.6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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