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发展党员审批工作程序及具体要求
发展学生党员审批工作操作程序及要求归纳如下:
一、发展新党员
(一) 预审材料
1、入党申请书
2、入党积极分子培养、考察、综合政审表
3、函调、外调证明材料
4、自传
5、共青团推优材料
6、党内外群众座谈会记录
7、党校结业证书
8、综合思想汇报
9、公示(表)
10、发展党员综合政审情况表
11、《入党志愿书》
(二)预审标准及程序
1、召开座谈会征求党内外意见的原始记录是否完整(联系人应回避座谈会)
2、政审情况是否合格(本人高中表现;父母、继、养父母、兄弟姐妹、关系密切的社会关系或有问题的亲属)
3、公示表的内容及日期
4、有无推优表,推优程序是否正确,日期、印章、签名是否齐全
5、校级党校学员登记表有无签名、印章、时间;有无结业证,成绩是否合格
6、入党申请书是否水笔手写,内容是否规范,有无姓名、日期
7、《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综合政审表》:考察期是否满一年;4个季度考察记录是否反映本人真实情况;座谈会是否写清会议日期、参加人数和群众表态;政审结果的填写与政审材料是否一致;公示是否放在座谈会之后;基本评价内容是否齐全并符合实际
8、审核党支部上报党总支的《发展党员名单》
9、《发展党员综合政审情况表》项目填写是否齐全,成绩等刚性指标是否合格,是否共青团员
◆经总支预审合格后,党总支将《发展党员名单》、《发展党员综合政审情况表》报组织部备案,并领取《入党志愿书》正表、草表和《党员信息表》。支部召开发展新党员大会。
(三)审批标准及程序
1、审核《入党志愿书》每个栏目填写是否规范
2、总支委员会讨论审批
3、《入党志愿书》报党委组织部盖章,领取《入党通知书》
4、审批结果通知党支部
◆完成支部发展及总支审批工作后,将《入党志愿书》报组织部盖章,党员信息表报组织部登录信息库,领取《中共预备党员教育考察登记表》。其他各项原始资料以备组织部检查。
二、预备党员转正
(一)预备党员转正材料
1、转正申请书
2、预备党员教育考察登记表
3、党内外群众座谈会记录
4、预备期思想汇报
5、公示(表)
6、预备党员转正综合政审情况表
7、《入党志愿书》
(二)预审标准及程序
1、预备党员转正申请报告是否手写、规范,内容是否符合要求
2、审核《中共预备党员教育考察登记表》每个栏目填写是否完整、规范,预备党员是否符合转正条件,四个季度考察是否合格
3、查看党内外座谈会原始记录
4、检查公示表
◆总支预审合格后,召开支部转正大会。
(三)审批标准及程序
1、审核《入党志愿书》填写是否规范
2、听取相关意见、与发展对象谈话
3、总支委员会讨论审批
4、《入党志愿书》报党委组织部盖章,领取《预备党员转正通知书》将《报党委审批预备党员转正名单》、《预备党员转正综合政审情况表》报组织部备案
5、审批结果通知党支部